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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方案
现场文明施工措施
页面更新时间:2023-04-06 16:01

       (1)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教育,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。
 (2)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、拖鞋、带钉易滑鞋,并戴好安全帽。
 (3)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。
 (4)架子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
 (5)分部、分项工程应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,并签字齐全。
 (6)在基坑上方开挖的同时,距坑边0.5m处没置1.2m高的两道护身栏(每隔0.6m一道),并刷红白油漆标志,挂标志牌。砖砌挡土墙高出室外地坪30cm,以防地表水流人基坑。
 (7)上、下基坑搭没人行马道,坡度1:3:5。
 (8)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标准,详见《脚手架方案》。
 (9)楼梯扶手、坡道边侧,从上到下用钢管做1.2m高的两道护栏,刷红白油漆。
 (10)预留洞超过15×15cm者加盖防护,上铺盖竹胶板,周围水泥砂浆抹缝,统一编号。
 (11)电梯井口采用钢筋焊接开启式防护门,门高1.2m,安装时距地面20cm,并挂标志牌,刷红白油漆。
 (12)梁、柱绑筋、立模以及浇筑砼用临时脚手架,凡高度超过3.Om者要设1.Om宽操作平台并设两道护栏,高度不低于1.Om,平台脚手板满铺,禁止出现探头板、飞跳板,脚手板间不得有空隙。
    (13)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杆件、物体、材料、扣件及其他物品。
(14)所柯内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,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,方可使用,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拆改架子。
(15)严禁攀登架子上、下作业面。
(16)场外防护:塔吊吊重物时,严禁在场外盘旋,东、西侧搭设防护棚,采用钢管搭设,持好警告标志。
    具体洋见《安全防护方案》。

现场文明施工措施